非非马
FEI'S TALK
此前分析宗庆后香港信托合法性的视频播放近百万了,讨论很热烈⬇今天接着聊。
在宗馥莉被宗庆后杜建英的三个子女告上法庭后,无数网友,尤其是女性,都选择站在了宗馥莉这一边,发出了“抵制私生子继承权”的呼声。
事实上,只要稍作了解,就会发现在现代社会,大部分国家的法律都普遍保护非婚生子女平等享有继承权。而且,法律还规定他们不得遭受任何组织与个人以任何形式加以的歧视。
可这算不算与现代婚姻法所保护的一夫一妻制相违背?等于是变相认可了婚外关系?
很多人,也包括我自己,都产生了这样的“困惑”和不理解,以及意难平:如果非婚生子女可以平等享有继承权,那岂不是地下情人只要耐心等待,就可以靠着多生几个娃,在将来变相合法地分到钱?反倒是合法婚生的儿女,却很可能因为过去生育政策的限制,在人头上落了下风,导致遗产继承份额大幅缩水。
看似如此不公平的法律条款(2021年起实施),为什么会被制定出来?
我是带着这个问题去求解的,试图理解这背后的法理逻辑、以及法条和社会主流道德伦理之间的冲突与张力。
我做了一番认真的研究与思考,也想和大家分享这些思考,并一起探讨交流。我试图在这篇文章里厘清3个主要问题:
为什么法律不基于社会主流“道德”价值观来裁判纠纷,而要基于法定的“权利”来裁判?
怎么从法理上理解非婚生子女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并且任何人不得歧视?
在现有法律框架里,合法配偶与子女的正当权益,又该如何来保障?(请牢记四点)
01
法的思维:
比起“对错”,法律更关心“权利”
首先要感谢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刘晗教授的这本《想点大事:法律是种思维方式》给我的启发。这本书我看了不止一遍,常读常新。
书里有一章叫《凡事讲权利:对错与边界》。
分享一段:“在专业法律人眼中,用法律处理纠纷时,并不评判是非对错,而是提供一个将道德争议转化为法律问题的平台——在这个平台上,人们能把价值冲突转化为法律权利之间的冲突和平衡问题。比起对错,法律更关心双方都具有哪些权利。”
好,为什么不以基于社会道德的所谓是非对错,而要以法定权利来裁判纠纷呢?因为,在价值观问题上,是不可能达成完全一致的,到了价值观越来越多元的现代社会,就更加如此。
你看现在一个热点出来,观点常常很撕裂,甚至常常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面对如此复杂多元的价值撕裂,法律要定分止争,就必须找到一个可以技术化操作的办法——将那些基于道德价值观提出的“诉求”,“翻译”成法律里可以识别的——“权利”。
只有价值中立的权利语言,才能让裁判者从法律技术的角度,而不是从道德立场来选边站队,才能尽量理性、客观、中立地处理纠纷,进而达到维护社会秩序、定分止争的目的。用拿了耶鲁法学院博士学位的刘晗教授的话说:“解决纠纷的标准并非道德上的对错或是非,而是权利的有误和大小。”
那么具体到的“继承之战”里,杜建英的三个孩子即便是非婚生子女,但只要他们确实是宗庆后所生,不论公众怎么抵制,也不论宗馥莉与其母亲是什么心情,法官的裁定原则,都只能是依据法律所规定的“权利”边界。如果法官不依据法律,而是依据道德标准来判案,那就是枉法。
02
法律为何“保护”所谓私生子的“权利”?
下面我们来探讨为什么几乎全世界的现代法律都做了修改,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这主要是基于human rights平等、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子女不应该因父母的过错而受到惩罚。
先来说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根据联合国的《儿童权利公约》,它明确要求缔约国禁止对儿童的任何形式歧视。体现了“儿童利益最大化”的立法取向。
对这个问题,如果我们能跳出宗馥莉的个案,放大到整个社会、尤其是社会长期结果去考量,也许更容易理解法律的这一规定。
我们就举成龙和吴绮莉的“小龙女”为例吧。我想很多人都是非常同情小龙女的境遇的。因为父母亲犯的错,她并无法选择自己的出生。在出生之后,父亲不肯养,母亲无力养,她过得非常难,经历极为坎坷。作为一名非婚生子女,难道她不是受害者吗?而她又凭什么要因为父母亲的过错而遭受歧视呢?
当我们讲这种比较惨的例子的时候,可能很多人就会觉得:啊,的确是不该歧视所谓“私生子女”的。
再比如,现在有很多女性是不想结婚但会愿意要孩子的。客观现实就是,非婚生婴儿的出生率相比过去越来越高。而你要在现实生活中,来精准地区别所谓“私生子”与未婚生育的子女之间的差别,并区别对待,恐怕并不容易。一个未婚的单身女性带孩子,很可能也会承受各种误会与风言风语:她多半是和有妇之夫生了这个孩子。
如果法律不禁止对非婚生子女,包括所谓“私生子”的歧视,不保障他们的基本权利,将会制造无数的社会冲突、社会问题,也会引发大量的财产纠纷、法律诉讼,严重增加社会的司法成本。
我们不妨再想想,如果放纵社会民众对所谓私生子的公然歧视,这些儿童因为长期遭受歧视而无法人格健全地成长,成为心理扭曲的人,无法与人正常相处,最后犯下报复社会的罪行,这难道是我们希望看到的么?从结果看,它也更容易造成社会的不稳定与动荡,增加很多我们意想不到的巨大社会成本。
下面,我们再从个人基本权利保障的角度来讲讲。我国的法律是将公民的基本权利,如生命权、平等权作为最高法律价值的。人生而平等,这是现代法律、现代文明的巨大进步。一个人的种族、血缘、出身、父母亲是否犯过罪等等,都不应成为ta遭受歧视的理由。
可当你认为“私生子”就可以合法合理合情地遭受歧视,这就是推翻了“人人平等”的基本原则。而推翻平等原则,那是巨大的历史倒退,后果不堪设想。今天你用“私生子”作为推翻平等权的理由被认定合法,那明天其他人就可以用别的理由来推翻平等权。法律的思维与框架,不是这样的。
在我发了口播视频后,有留言认为,“私生子”可以被扶养长大,但不该享有继承权。但是一个人的基本权利也包括了财产权,继承权作为财产权的一部分,就是他们可以依法享有的。你要推翻“继承权”,就是在推翻财产权。人人平等,他们的财产权(包括继承权),也自然不应该被剥夺。这就是法理逻辑。
在宗馥莉的继承之战上,你可能会认为“私生子”的基本个人权利相较于婚姻制度的维护,被优先了,而这很不公平。但如果我们换个角度去谈“个人合法权利”与“婚姻制度”之间的优先性,你可能会有不同的答案。
比如家暴和婚内强奸。过去是没有家暴和婚内强奸这一说的,它们都没有入刑。
丈夫打妻子被认为天经地义,或者是“家务事”,在很长时间里,甚至直到今天,在很多地区,被打的妻子报案了,也未必能得到足够的重视。这就是把维护婚姻制度优先于个人基本权利的结果。
再比如婚内强奸,过去也没有这个罪名的。妻子对丈夫尽性义务,被看作是理所当然。是在个人基本权利保障优先于婚姻制度的维护之后,婚内强奸才被定罪的。
这难道不是一种巨大的进步吗?难道我们现在反而要倒退回过去吗?显然不能。
我也是思考到这里,虽然意难平,但也真正理解了为什么全世界的现代国家都会如此修改法律。
不过,虽然私生子女不应该承担父母亲的过错,不应遭受歧视,但法律是否可以让他们的父母来承担更多的处罚,付出更大的代价?我认为这是可以进一步商榷讨论的。
01
合法配偶、子女如何保障权益?
在现有法律框架下,我们要如何在法律上去制约和缓冲“私生子女”对婚姻制所造成的冲击呢?我们要如何对合法婚姻中的配偶权益、子女权益做到更好的保护呢?我觉得以下几点大家务必要看一看。
根据我国法律:
第一,中国实行“一夫一妻”婚姻制度,并严格禁止重婚及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何谓“重婚”,对外以夫妻名义相称,或以夫妻名义同居。
法律会惩罚重婚罪,社会道德舆论则会谴责婚外情与姘居行为。虽然所生子女可以有继承权,但生父母如犯有重婚罪,则要承担刑事责任。而在夫妻离婚时,财产分配也会偏向无过错方。
所以,这里我也给女性朋友们支个招,如果你的丈夫在外育有非婚生子女,而你又很不想把财产分给他们,你可以搜集好证据,要求离婚,并以对方过错为由,申请分得绝大部分财产。
第二,虽然生父母对子女具有抚养义务(顺便说一句,子女对生父母也有赡养义务),但是,配偶一方擅自将财产转移给婚外情人则是违法。婚内财产应有配偶双方共同处分。比如丈夫如果瞒着你将夫妻共同财产转移给情人,这是非法转移婚内财产,你可依法主张返还。
第三,作为配偶,你具有财产优先分割权,在继承开始之前,夫妻共同财产需先分割50%以上归配偶,剩余部分才作为遗产进行分配。
所以,一定要养好身体,活得久一点。
第四,遗嘱优先原则。可以通过遗嘱来限制甚至完全排除非婚生子女的继承份额。不过法律规定的“必留份”除外。
好,名词解释“必留份制度”:为了保障“缺乏劳动能力且没有生活来源”的弱势继承人,《民法典》1141条规定,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所以,女性朋友们可以考虑下这个办法:掌握对方生育婚外子女的证据,或者其它过错证据,以对方过错提出离婚分产来作为筹码,要求对方签立有利于你和子女的遗嘱并进行公正。操作细节最好请律师帮你参谋。
04
小结:学会法律思维,用法律保护自己
最后我想说的是,只要夫妻中有一方与他人育有婚外子女,对于自己配偶和孩子的伤害,在事实上就已经造成。而法律也只能追求“矫正正义”,父母过错的代价不应有子女来承担。说到底,破坏婚姻契约犯了错的,应该被谴责的,是生父母,而不是孩子。
我特别理解对此感到愤愤不平的人,我也觉得意难平,但是道德归道德,法律归法律,我们能做的,就是尊重法律的权威性,同时用法律的办法尽最大可能地保护自己。
现有的法律,也是经过了各种权衡考量才制定出来的,有它背后的法理逻辑和社会深层原因。而从执行层面来讲,在一些存在情理法冲突的纠纷上,不论我们个人是否认为公平,社会目前都只能按照现有法律所规定的权利边界来裁决纠纷。因为,这是整体社会成本最低的一种解决纠纷的方式。
希望本文帮你梳理清楚了为什么现代法律普遍都会保护“私生子”的疑问。下一篇,我想写写宗馥莉,后续会再聊聊宗庆后、杜建英,也会持续关注跟进本案进展。
谢谢阅读,欢迎理性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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